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作者:海浪教育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1-06-19 17:24:50   浏览:

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01.南京师范大学介绍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百年前,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学校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大学,是国家设立的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对外汉语教学基地、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和港澳台地区幼儿教育培训基地;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南京基地、法国文化研究中心及南京法语培训中心、意大利文化研究中心等国际性研究和教学组织。


学校1956年创办成人函授教育,1991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创办至今已有六十多年历史,是我国较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高校之一,学校现有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中有三个专业被评为“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学校多次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多年来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深受社会各界赞誉。


02.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03.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或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能查询到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号码。

4.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04.报名相关政策


1.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的考生,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其中,艺术专业免试的,仍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入学。


3.其他照顾录取政策请查阅山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05.学历和学位


学员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并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统一注册。凡学位主干课程成绩达到 75 分(含 75 分)以上,毕业论文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可申请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06.校外函授站


 


07.学费标准


山东省考生按山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单位:元/.学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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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08.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电话 400-68-00006(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函授站)

校长监督电话 155888219991525416900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0号东源大厦19层(东源校区)

青岛市市南区团岛二路22号少年宫东侧50米(青岛校区)